一、98年11月20日起吸食或持有FM2、K他命等第3、4級毒品,最高將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罰。 二、98年11月20日起持有、施用FM2、K他命等第3、4級毒品將處有期徒刑與罰金或罰鍰與毒品講習。(別搖了,一次30萬,還要關,划不來!
資料主題:
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文」相關宣導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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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版日期:
2009/12/04
下版日期:
2010/06/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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