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年施政目標
一、轉型為兼具觀光之港口(港區改造):
利用花蓮地區獨特之觀光資源,積極招商,吸引資金投入花蓮港觀光遊憩業務之發展。
(一)繼續推動制定花蓮港港區港埠用地細部計畫。
(二)辦理「花蓮港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(101年~105年)」。
(三)興建「花蓮港旅客通關服務站」。
二、推動重大工程及綠能港口規劃:
(一)完成北濱地區外環道路新建工程
預計100年12月31日完工,可提升花蓮港南向運輸效率,改善花蓮縣北濱地區之海
岸景觀與居民生活品質,促進地區經濟活絡。
(二)花蓮港碼頭岸電設施規劃案
響應政府「節能減碳」政策,除進行實質規劃設計外,並積極協調船商改裝船舶
電力系統,以整合岸上及船上用電,進而減少船舶靠泊時之碳排放量。
三、推動公路貨物海運化業務:
推動現有以公路運輸之礦(砂)石、花崗石、黏土等貨物,改以鐵路轉海運方式輸運至
花蓮港出口,提昇港埠營運量。
四、確保船舶靠泊及港埠設施之安全:
辦理花蓮港東防波堤維護加固工程,確保港池穩定度、維護港口正常營運,提升港埠整
體競爭力。